沒有幹過瘋狂的事,人生就無趣了

 

曾經有人提議,去某個地方

地點:二十四小不打烊的誠品書局

時間:凌晨半夜,徹夜不睡

因故,我拒絕了

也許有人認為稀鬆平常

但對我來說,這算瘋狂的事吧!

 

所謂瘋狂,每個人定義不同

我曾經做了幾件瘋狂的事

躺在地上,看星星,這是我最想做的

黑夜仰望天際,璀璨星子閃爍

月兒份外明,微風輕拂

我的身體,放縱地,呈大字型

我竟然躺在水泥地上呢!

平常的話,半根頭髮都不可能觸地

那一刻,《玻璃假面》所講的宇宙浩瀚

我能深深體會

 

還有一次,我買了一隻「超大仙」的熊熊玩偶

然後行萬里路,一步一步,拖著它回家

佩服自己,竟然沒坐公車

那隻熊超重,而且幾乎比我大

拖那隻熊,生氣又傷心,因為跟人吵架

看見熊時,暖款的毛,覺得好溫暖

花錢抱回家後,發現電話狂響,他突然來,苦等好些時間

早已忘記為什麼吵架,但後來彼此和好

我決定把那一時興起又瘋狂的熊,送給他

他興奮地,連三天,都抱熊睡覺

據他說,他幾乎沒床可睡,連轉身都不行

那隻米黃色的熊,遙遠的初戀,有些瘋狂

 

也曾經髒兮兮地,全身埋進沙裡

也曾經爬校園的牆,為了打電動

也曾經坐機車,騎很遠

也曾經很多瘋狂的事

是不能說的秘密

 

所謂瘋狂的事

是牽動情緒的

喜、怒、哀、樂

一提起,就口沫橫飛

人整個來勁了

 

所謂瘋狂的事

平常沒機會做,或根本打死不會做

也許沒有下次,所以偶爾脫軌一下

 

所謂瘋狂的事

可以一個人,兩個人或大伙兒

大膽嘗試,實現它,才有可能成真

 

 

所謂瘋狂的事

或許很甜,或許很痛

但肯定留下深刻的記憶,一輩子不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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